信息化项目

当前位置: 旧版网站 > 信息公开 > 通知公告 > 信息化项目 > 正文

关于2018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8年01月04日 17:15 点击次数:[]

各相关单位:

为做好2018年学校信息化工作,根据《华中科技大学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》《华中科技大学信息化经费管理暂行办法》及信息化相关文件精神,启动2018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申报原则

1. 为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及2018年全校信息化建设经费的使用效率,2018年信息化建设项目实行集中申报,原则上应在32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的申报工作。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从2017年底进行需求摸底时各单位申报的项目中遴选。

2. 校园计算机网络、信息化基础平台(例如服务器、存储)等信息化基础设施由学校统一集中建设,除网络与计算中心外,各单位不需申报含有相关内容的项目。如需使用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资源的,可在项目申报书(见附件1)中明确数量或性能需求。

3. 普通网站建设由需求单位在网上办事大厅上填写“网站群平台入驻申请”,由网络与计算中心统一提供网站的开发建设工作,各单位不需单独申请普通网站建设类信息化项目。

4. 项目建设内容为信息系统建设的,申报单位应先根据国家相关文件拟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,由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确认后,再按照相应等级的规范要求拟定技术方案(相关文件见附件23)。

5. 为避免项目内容重复,确保方案合理性,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将加强统筹和协调工作,申报单位在提交正式书面申报书前,应密切与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联系,保持沟通。

二、 项目遴选原则

1. 重点支持学校“十三五”信息化发展规划中包含的项目,尤其是明确列入学校信息化“十个一”工程的项目(规划见附件4)。重点支持对学校“双一流”建设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项目。

2. 优先支持解决师生重要关切、管理和服务流程优化、跨部门系统集成或流程整合、系统之间数据同步与共享以及本部门业务信息化关键问题的项目。

3. 为保证项目质量,坚持“成熟一个,启动一个”,对于需求明确、市场调研充分、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先进入论证程序。对于未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申报或审批通过后未按时启动的项目,将列入以后年份建设。

三、 项目审批流程

1. 项目申报。申报单位经与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充分沟通后,提交书面申报书。

2. 项目初选与入库。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根据信息化发展规划、项目评审原则、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申报书内容对项目进行初选,并将名单报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审议,审议通过的项目进入到拟建信息化项目库中。

3. 专家论证。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对入库的项目分批组织专家论证。论证通过的项目,按照专家论证意见对项目方案进行完善后提交学校审批;未通过论证的项目,根据项目情况修改方案后再次提交论证或安排在下一年度再申报。

4. 学校审批。论证通过的项目报学校分管校领导审批。

5. 项目立项。通过审批的项目,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办理立项手续,申请单位严格按照学校招标采购流程进行采购,根据项目方案和项目管理办法进行项目实施。

四、 时间要求

所有项目应在201832日前完成申报工作,逾期项目原则上不再支持。

五、 申报方式

由项目建设单位从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网页上下载《华中科技大学信息化项目申报书》,先将电子版发送至xxhxm@hust.edu.cn,经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审核通过后,再报书面版送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,并在学校信息化项目管理信息平台中申报。

联系人:刘洪,87544991-82

 

附件:

1. 华中科技大学信息化项目申报书

2. 教育部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定级工作指南》(教技厅函〔201474号)

3. 国家标准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

4. 华中科技大学“十三五”信息化发展规划

 

上一条:关于报送2022年信息化项目需求的通知

下一条:关于报送2018年信息化项目需求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