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信管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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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服务对象

全校各二级单位

二、办理流程

1.领用人登录设备管理系统,在验收建账栏目下,选择“无形资产建账(软件、著作权等)”,填写相关信息,并提交建账申请。

2.单价小于10万元,领用人打印验收单,并组织2名在编在册教职工验收。单价大于等于10万元,领用人填写《华中科技大学大型软件资产验收报告》,并由领用单位组织专家验收。验收通过之后,验收人员、单位管理员在验收单或验收报告上签字,其中验收报告还需分管领导签字,并加盖公章。

3.单价小于10万元,领用人在设备管理系统中上传验收单,并提交单位管理员审核,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之后,提交给网信办审核;单价大于等于10万元,由网信办进行形式审核之后,领用人在设备管理系统中上传验收报告,并提交单位管理员审核,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之后,提交给网信办审核。

4.网信办审核通过之后,领用人自助打印建账凭证以及资产标签,并到财务处完成核销工作。

流程图:

三、表格下载

1.《华中科技大学大型软件无形资产验收报告》

注:表格可以从网信办网站-下载中心-软件类无形资产下载

四、联系方式

陈小翠 027-87540101,cxc2021@hust.edu.cn

办公地点:东五楼335

五、相关规章制度

1.《华中科技大学无形资产管理办法》(校国资〔2022〕4号)

2.《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软件类无形资产管理办法》(校信息化〔2021〕5号)

六、其他事项

1.办理时限:设备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后,1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。

2.单价大于等于10万的无形资产建账,需要递交纸质材料至网信办, 包括《华中科技大学大型软件资产验收报告》、合同、发票复印件,进口设备还需附外贸合同、技术协议、报关单、免税表、银行流水单的复印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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