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服务对象
全校各二级单位
二、办理流程
1.领用人登录设备管理系统,在资产处置栏目下,选择“报废”,提交软件报废申请,然后由单位管理员进行初审。也可由单位管理员直接为本单位拟报废软件提交报废申请。
2.拟报废软件面向全校公示一周,若无调剂需求,所属单位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。专家通过电子签名平台的推送完成鉴定。
3.单位对专家组同意报废的软件进行再次审核。单价50万元及以上软件资产,领用人还需填写《50万元及以上软件报废论证报告》,并参加网信办组织的报废论证。
4.拟报废软件通过网信机构主任办公会决议,国资办审核之后根据金额大小提交学校事业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小组、校长办公会或校党委常委会审批,审批通过的报教育部备案并同步完成资产下账工作。
流程图:

三、表格下载
1.《华中科技大学50万元及以上软件报废论证报告》,在网信办网站-下载中心-软件类无形资产下载。
四、联系方式
陈小翠 027-87540101,cxc2021@hust.edu.cn
办公地点:东五楼335
五、相关规章制度
1.《华中科技大学无形资产管理办法》(校国资〔2022〕4号)
2.《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软件类无形资产管理办法》(校信息化〔2021〕5号)
3.《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软件类无形资产报废处置实施细则》(网信办〔2025〕7号)
六、其他事项
1.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软件原则上不得进行报废;大型软件的报废年限,要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把关。
2.单价10万元以下的软件,需要3名及以上的专家进行鉴定,其中至少有1名非本单位的专家;单价10万元及以上的软件,需要5名及以上的专家进行鉴定,其中至少有2名非本单位的专家。所有的专家均需要有副高及以上的职称。